全球治理、国际组织、区域合作和“一带一路”是CCG全球化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最早以全球化命名的智库,CCG创办了“中国与全球化论坛”并设置全球化相关国际议题;在海内外举办了“WTO改革”、“多边治理”、“一带一路”等专题研讨会,把“一带一路”这一主题首次带到国际安全与治理领域的世界高规格会议——慕尼黑安全会议。基于多年对全球化领域的全面研究,CCG发布出版了《“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共赢方案及实现路径》,《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全球化向何处去:大变局与中国策》等研究报告和图书,其中Edward Elgar 出版社出版的Handbook on China and Globalization是为数不多的由智库在国际权威学术出版社出版的全英文书籍。CCG提出的两项倡议入选首届巴黎和平论坛,为中国智库更充分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合作开拓了崭新模式。此外,CCG与WTO、UN 、经济合作国家组织(OECD)、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众多国际组织、国际智库和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长效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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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华:全球气候治理,中国有担当
专家简介
2017年4月25日 -
傅成玉:不要认为走出去就是国际化
我们说逆全球化是受到了阻力,全球化本身没错,但是全球化带来的利益不仅在国家之间分配不均衡,在一些国家内部的分配更不均衡,所以导致了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
2017年4月17日 -
刘燕华:中国要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体现大国担当
专家简介
2017年4月17日 -
十字路口的全球化将何去何从?大咖齐聚CCG论道——第三届中国与全球化圆桌论坛
2017年4月9日,由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与全球化圆桌论坛在北京中国大饭店隆重召开。本届论坛以“十字路口中的全球化-中国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两百多位CCG理事、CCG学者专家和政、商、学届精英代表汇集一堂,发挥智库影响力,深入探讨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研判全球化进程中的新挑战,共同为决策制定提供参考,为促进包容性全球化贡献中国智慧。
2017年4月11日 -
CCG副主席张红力:关于建立“一带一路”银行间合作机制的建议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提交 《关于建立“一带一路”银行间合作机制的建议》 理事简介 张红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副主席,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 一、背景和问题 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成果斐然,中国已与20个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与17个国家共同建设了46个境外合作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运营,57个国家积极参与其中。“共商、共建、共享”深入人心,“五通”领域齐头并进,初步实现了更平衡和更公平的区域经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金融业特别是中国的银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区域经济合作环境。尽管如此,银行的“桥梁”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信贷投放占GDP的比重平均为130%,低于170%的全球平均值。以下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一是市场环境风险较高对业务开展形成较大挑战。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企业和政府的财力有限,商业信用体系不完善;部分沿线国家金融系统性风险高,汇率稳定性不足,金融开放受限;少数国家安全局势严峻,缺乏业务开展的稳定性基础。 二是经济发展结构失衡不利于发展空间的持续拓展。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层影响仍在继续,国际市场需求疲软。新兴市场多为外向型经济,外需不足导致国内市场萧条,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受到挑战,但多数国家尚未明确转型道路,商业银行的传统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三是金融实力相对不足也制约了服务能力的提升。“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金额动辄数十亿美元,期限长达十余年,涉及多方甚至多国主体。沿线国家的很多银行受自身实力所限,无法在资金规模和综合化服务方面满足项目需求。例如,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的24家商业银行资产总量仅25亿美元,塔吉克斯坦2015年全部存款余额仅12.6亿美元。 二、相关建议 “一带一路”沿线银行需要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紧密的方式上加强合作,聚合沿线国家的金融力量,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建议由两到三家中资银行牵头,挑选沿线国家有一定实力的商业银行,通过合作委员会、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市场开发、项目建设、贸易便利、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商业合作,在共同为“一带一路”做好“资金融通”工作的同时,帮助沿线国家打造经济增长的内生金融动力。建设“一带一路”银行间合作机制,建议主要聚焦以下领域: 第一,建议整合项目资源,共享项目信息,开展联合营销,共同设计项目融资结构和担保措施,利用银团贷款、风险参贷、投贷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大项目承贷能力。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双边和多边交易多种形式,为沿线银行之间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票据互换、转贷款等负债端管理提供便利。 第二,建议推动政府间、商业银行与政府间、以及商业银行间的双边或多边货币互换协议,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稳定汇率预期。建立跨币种汇率和利率的“标的池”和“做市商”机制,集合不同沿线银行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撮合交易,降低汇率、利率等市场风险。扩大人民币在沿线银行间的支付、结算、清算运用比例,发挥人民币贸易、投资、储备、救助等国际货币功能。 第三,建议建立银团合作、资产交易等各项业务合作的文本标准,建设资金汇兑、清算结算的独立体系。共建信用评级模型,增进相互认同,在此基础上建立普遍认可的新型信用评估体系,降低外部评级依赖。共享征信评级结果,推动“一国征信、多国使用”,降低相关企业和个人跨境融资成本。 第四,加强沿线各国监管当局的政策交流和信息公开,开展沿线银行间的经验分享和咨询服务,便利沿线银行合规开展跨境业务。推动沿线银行在区域内互设机构,并在监管框架下加强反洗钱和反恐合作。 文章选自金融界,2017年3月3日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