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专家呼吁:新职业青年发展亟须关注!

我国部分新职业可能引领世界新业态发展,成为我国未来服务贸易的新方向。

对部分新职业及新兴职业领域进行国际对比发现,相关新职业在部分发达国家也是新职业,部分新兴职业目前只存在于我国。这说明在数字化转型与独特的市场特征耦合之下,我国部分新职业可能引领世界新业态发展,成为我国未来服务贸易的新方向。目前新职业认定培训市场快速发展,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职业资格认定逐步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改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而新职业的相应管理措施配备不到位,导致认定市场乱象丛生。核心问题在于缺乏完善的职业资格准入标准和监管体系,这不仅影响青年群体进入相关职业,也影响相关领域规范化发展及海外拓展。

当前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基础上,而新职业具有灵活性、流动性、松散性,从业者劳动关系不明确,容易被排除在法定社会保障之外。新职业青年人员流动较快,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低,存在不愿缴、缴不起、不懂缴的现象,近半数新职业青年受访者选择自行缴纳保险,还有10.8%尚不缴纳保险。这与传统的职业有所不同,存在比较大的不稳定性风险。探索适应新职业发展的劳动保障体系不仅对新职业青年发展意义重大,对整个社会适应未来职业体系变革也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中,就业信息掌握不足(38.7%)、缺乏社会关系(37.2%)、缺乏人才发展良好平台(35.7%)是受访新职业青年反映最多的问题。新职业青年反映缺乏社会联系,说明其与社会接触的渠道受限,无法很好地向社会打开自己,社会各方缺少与其交往的途径,社会对新职业的认知度和包容度还不够。另有29.8%反映缺乏实践经验,22%担心就业歧视导致本职业的不公平竞争加剧。这从侧面反映了新兴职业相关领域的人才服务还没跟上。

为促进新职业青年培养和发展,我们从人才培养、市场规范的角度提出建议:

健全新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为新职业青年人才及未来服务贸易国际化奠定基础。目前,新职业领域缺乏完善的职业资格准入体系和管理制度,这不仅影响青年进入相关新职业领域,还限制了新职业在国际市场的拓展。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放管并重,借鉴成熟职业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认定方法,规范新职业资格认定和培训。同时,建议行业协会制定新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及标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此外,还应积极推动新职业资格的国际化,引导行业协会建设国际化职业技能体系和资格框架,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职业资格在国际市场的互通互认,推动新职业青年人才的国际化发展。

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制度。工业经济时代建立的劳动及社会保障体系在面对新就业形态时遇到挑战,需要探索适应新职业发展的劳动保障体系。新职业的灵活性和流动性导致从业者劳动关系不明确,容易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为应对这一问题,建议深入新职业社群进行宣传普及,提高新职业青年对社会保障的认知,引导其参保意识和行动。同时,推动用人主体和社会力量探索适合新职业青年的非标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或平台制定差异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开发适合新职业青年的社会保障系统。

明确新职业用工规范,加强新职业青年权益保障,促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了加强对新职业青年的权益保障,需要明确新职业用工规范,提高用工指导和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优化新职业用工管理体系;形成合理的企业和平台分成规范,加强对新职业青年公平的权益保护;完善劳动保障制度,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监督力度,加强对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劳工矛盾调解力度。

规范新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畅通新职业青年技能提升渠道。针对新职业青年具有自我提升意愿和专业知识技能的需求,相关部门应支持并规范引导新业态下的技能培训,满足新职业发展与青年发展的共同需求。建议规范新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加强监管,解决供需失衡和虚假培训等问题。畅通新职业青年的技能提升渠道,将国家发布的新职业纳入补贴性培训评价范围。推行慕课平台和专业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互通。对于急需紧缺的新兴职业,鼓励行业自主开发评价规范。推行数字化技能提升与信息交流平台,提供技能培训和行业信息,减少信息差。建立信用分级评价体系,评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履约情况和培训质量,推动培训市场的良性发展。

健全新职业青年就业服务机制,强化不断线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根据职业类别和政府职能为新职业青年提供分类别的就业服务,包括全媒体平台宣传就业政策、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提供在线咨询等。

(作者郑金连系全球化智库副主任,研究总监,哲学博士;苗绿系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委员,全球化智库秘书长)

文章选自《人民政协报》(2023年08月02日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