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克俭:RCEP下中日韩经贸合作的机遇与对策

吕克俭,全球化智库(CCG)高级研究员、商务部亚洲司原司长、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原商务公使


2023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实施一周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发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RCEP占世界总人口约一半,占全球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是当今世界覆盖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RCEP谈判历经8年,中国一直是积极推动者。习近平主席多次达对推进谈判的积极态度,强调:“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强调必须“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在协定签署之初,国务院对RCEP高度重视,在协定签署后80天内,前后召开了3次常务会议对RCEP生效实施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尽早完成协定生效实施的国内相关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的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同时,RCEP的实施将会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带来企业发展方向和理念上的变化,也会激励国内企业加速产业革新,进而提升在各领域的综合竞争力。RCEP的正式实施,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一个较为稳定、和平发展的环境,为国内企业的产品、服务、投资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

RCEP实施一年来已经陆续对15个签约国中的14个成员生效,切实减少了亚太区域内部的经贸壁垒,也进一步刺激和扩大了中国的内外循环。在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全球化受到冲击、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的背景下,RCEP凸显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一年来,我国高质量实施RCEP,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有效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为区域和全球贸易投资增长注入了更多动能。

一是有力促进了贸易投资的发展。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的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达到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总额的30.8%。其中,我国对8个成员的进出口增速超过了两位数,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进出口增速均超过了20%。从双向投资来看,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9.6亿美元,增长18.9%,吸收直接投资235.3亿美元,增长23.1%,双向投资的增速都高于总体水平。

二是各地方对接协定成效初步显现。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商务部在全国开展了十场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超过40万人次;升级了自贸区公共服务平台,帮助地方和企业把握RCEP的降税政策,充分运用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用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机遇,深化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有的地方还把积极落实RCEP鼓励性义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抓手,打造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不断吸引产业、资金、人才等集聚,带动本地区的贸易投资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三是广大企业切实享受到了协定的红利。RCEP实施叠加此前我国和RCEP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地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2022年我国的出口企业申领RCEP项下的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一共67.3万份,享惠出口货值达到2353亿元,估计可以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让15.8亿元。我国企业享惠进口货值653亿元,享受税款减免15.5亿元。

四是成员国共同提升实施效果。中方利用RCEP部长级会议和联合委员会等机制,积极推动更多成员批准协定,韩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成员已经批准并生效实施;同时,我国和其他成员开展紧密对接、推动各方共同履行降税义务,共同落实好便利化措施,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协定的实施水平。

进入2023年,随着RCEP各方进一步落实协定开放承诺,区域经贸潜能有望进一步激发,为全球经贸复苏作出更大贡献。

一、RCEP框架下的中日韩经贸关系的影响

RCEP的生效,使我国和日本首次达成自贸安排,也是首次将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大经济体纳入同一框架。2021年,中、日、韩分别列全球第二、第三和第九经济体,三国经济总量远超欧元区,与北美自贸区旗鼓相当,已是名副其实的全球经济中心。在RCEP内部,中日韩三国经济总量占比远超82%,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长期以来,中日韩三国贸易关系紧密,利益高度融合,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矛盾等问题,制约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RCEP的生效,填补了东北亚的多边自贸区空白,为中日韩深化合作提供了新机遇。中日韩将与区内其他成员国基于投资贸易协定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关系,并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链重构中获得集体层面上的行为空间。

根据RCEP重点原产地累积规则中的累积规则,成员国在确定产品的原产资格时,把产品生产中所使用自贸协定其他缔约方的原产材料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事实上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极大调动了RCEP成员国中小企业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促进了区域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产品内分工与合作,特别是中间品的生产和贸易发展,有利于中日韩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韧性。202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中韩建交30周年,2023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5周年。我们应积极把握时机,携手日韩深化RCEP框架下的互利合作。

(一)RCEP的生效,增强了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与韧性。在全球、区域间经济和贸易高度一体化的时代,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是确保各国正常生产、贸易和生活的重要前提。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全球、区域间产业链的分工与合作以及供应链中枢的形成,均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既具有全球工业生产与产业格局变迁的周期性与阶段性特点,也具有预期确定下的稳定性特征。但是疫情作为重大外部变量对全球、区域间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了巨大冲击,加上部分国家聚焦于本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而执行国家利己主义的产业与贸易政策,造成了全球产业链的局部断裂,供应链也变得空前脆弱,加剧了全球经济的动荡并影响了复苏进程。RCEP的生效,推动中国成为中日韩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坚定基石,成为加速恢复区域间经济常态、促进区域间经贸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RCEP的生效,有利于中日韩经济深度融合与强化地区产业链合作。中日韩在优势产业上具有较强互补性。中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日韩具有高质量技术和服务优势。伴随RCEP生效,三方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中日韩将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为推动中日韩FTA谈判和中国加入CPTPP创造良好条件。

(三)RCEP的生效,将有力地推动中日韩在区域内市场开展合作。东南亚是中日韩对外投资的主要“战场”,也是开展对外市场合作最有希望的地区。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2016年到2030年,东南亚地区每年需要约21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等待资金入场开发。中日韩作为对外投资大国,一直扮演着东南亚新增投资主要资金来源国的角色。在RCEP的影响下,中日韩在东南亚的合作将进一步强化。

RCEP开创了开放型世界经济新局面,是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补充,符合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势,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二、中国与日本、韩国合作日益深化

中日韩三国人口超过15亿,经济总量超过23万亿美元。2022年中国与日本、韩国的贸易总额约7200亿美元,占中国外贸总额的11.4%,彼此之间经贸联系紧密,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和目标市场。中日韩贸易贡献了亚洲经济增量的70%和世界经济增量的36%,堪称世界经济版图和国际经贸合作的稳定增长极。三国地缘相近,优势互补,近年来经济合作不断深化。

疫情前,中日韩人员往来突破3000万人次,近600座城市每周对开航班超过3000架次(每周中日往返航班500多次、中韩有700多次),三国有近600对友好城市,合作领域从人员交流扩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显示出巨大的市场需求。此外,合作机制继续发展。中日韩三国还建立了外交、经贸、财政、信息、环境、知识产权、地震、人事、旅游、海上交通与物流等10多个部长级会议机制。

借助RCEP框架,中日韩在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区域供应链等方面进行自由贸易的尝试,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供一体化的制度框架。同时有助于中、日、韩三国对接各自的对外经济政策倡议,比如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日本高质量基础设施伙伴关系计划、韩国的“新南方政策”“新北方政策”。中日韩也可以和第四个国家进行合作,形成“中日韩+”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一)中日经贸合作逆势前行,全面回升

2022年11月17日,习近平主席与日本岸田文雄首相举行会晤,两国领导人为新时代中日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双方还就稳定发展中日关系达成五点共识。

202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过去半个多世纪,中日关系虽然时有起伏,但友好合作仍是主流。经贸往来始终是双边关系的重要推进器。40多年前,中国吹响改革开放号角,日本率先开展对华务实合作,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也为自身成长提供广阔空间。两国企业界为此做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几代人相互携手,辛勤工作,创造了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典范。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双边贸易额从1972年的10亿美元发展到目前的3570多亿美元,增长了350多倍,人员往来增长500多倍,两国缔结的友城数量在两国对外关系中都为最多。相互投资、技术合作、工程劳务合作、多边合作等的发展,为两国及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2022年中日经贸合作在疫情下展现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中日贸易额为3574.2亿美元,同比下降3.7%,日本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中国是日本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企业对日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3.7亿美元。日本企业对华投资实际到位金额46.1亿美元,同比增长17.7%,截止2022年底,日本累计对华投资实际到位金额达1276亿美元。

如何看待和发展中日经贸合作?我有以下几个层面的想法提出来与各位分享,共8个领域:

1.加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灾减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在此背景下,中日两国应进一步加强在应对全球性风险特别是世界公共卫生事件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密切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公共卫生安全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深化全球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完善全球卫生治理机制;携手合作巩固亚太地区疫情防控,促进经济恢复增长;维护全球经贸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下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等议题,都是中日两国面对疫情背景下的全球变局所应共同肩负的重要责任。

2.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

中日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各有优势,互补性强。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等创新领域,两国具有广泛的合作前景。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世界各国都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AI等新技术驱动产业升级与跨界融合,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电商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全球第一。中国已连续9年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中日双方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潜力巨大;另一方面,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客观上倒逼人们改变传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在疫情背景下中国数字经济逆势强劲增长,日本在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领域也拥有强大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创新资源。中日两国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创新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抓住机遇,努力推进这些领域的务实合作,将其打造为中日经贸合作的全新增长极。

3.加大节能环保和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力度

中日两国同为能源消费大国,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合作是两国的共同利益所在,因此两国在该领域有着巨大的合作潜力和空间。

中日两国在氢能源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日本对氢能技术研发的起步早于中国,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7年底日本发布了“氢能基本战略”,旨在建立包含制氢、储氢和氢能利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氢能全产业链。

日本在节能环保、绿色循环经济以及可再生能源等高科技领域具备先进技术与成熟经验,双方可在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4.拓展医疗康养、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

根据RCEP规定,中国将提高日本所重点关注的证券金融服务业、老龄人口服务业以及房地产服务业的承诺水平,而日本则向中国所重点关注的房地产、金融、运输等服务部门作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目前,中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超过2亿人,占总人口的14.2%,据推算将为医疗康养产业带来千亿元级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中日双方在医疗健康和养老产业的合作潜力巨大。

日本目前已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在医疗健康、养老产业、相关设备制造、人才培训和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与技术。如果将这些经验和技术运用到中国庞大的老龄市场中,必将实现互利共赢。

5.有效加强中日地方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日两国的地方合作一直走在中日经贸合作的前沿,目前,中日两国友好省县和城市已达250余对,中日地方之间的交往与互利合作在两国的交流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两国友好交往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在两国政府支持下建立的北京、上海、苏州、成都、青岛、大连、天津等中日地方合作示范区和中日产业园区,是两国地方合作的新框架。这些园区都是中国最具创新活力、最富投资潜力的地区,拥有开展中日地方合作的旺盛需求、坚实基础和广阔空间。

6.助推两国现代农业、乡村建设及物流合作

中国正致力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中国正不断扩大投入,坚持农业的科技化、集约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生态、高效、特色农业,培育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

日本在乡村振兴和智慧农业发展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双方可探讨在农业投资、贸易、动植物检疫、跨国经营、生物育种、生态环保、观光农业及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及储运等领域的合作。

7.鼓励两国企业双向投资、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中日两国应着眼“后疫情时代”,不断改善本国投资环境,进一步开拓市场,从制度和商业习惯上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促进中日企业相互投资。中日携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展开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双方开展更高层次务实合作的试验田。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测算,2016年到2030年,东南亚地区每年需要约210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大量的基础建设项目等待资金入场开发,必将成为中日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最有希望的地区。

8. 着眼“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地区与多边领域合作

中日作为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经济体,两国经贸合作已超越双边范畴,对提振地区发展信心、助推全球经济重回增长轨道具有重要影响。双方应着眼“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治理,携手加强在区域和多边经贸问题上的沟通与合作,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G20)第15次峰会达成的经贸成果,以RCEP正式生效为契机积极推进中日韩FTA建设,使有关自贸安排尽早惠及各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东亚地区经济增长潜力,对冲疫情带来的全球贸易下行压力。

同时,两国还应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下的协调与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开放包容、互利互作、与时俱进,共同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环境,在后疫情时代国际秩序和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更大引领作用。

(二)中韩经贸合作互惠互利,快速发展

2022年11月15日,习近平主席会见韩国总统尹锡悦,表示中韩应维护、巩固、发展好中韩关系,为地区和世界提供更多稳定性。2022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双方应该以此为契机,坚持相互尊重,加强政治互信,增进民间友好,推动中韩关系行稳致远。”中韩是搬不走的邻居。建交30年来,两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致力于友好合作,克服重重困难,也经历了不少考验。“三十而立”,面对全球动荡加剧、世界进入大转型时期,中韩更要携手向未来,开辟下一个共同发展繁荣的30年。

中韩一衣带水,人文交流和经贸合作源远流长。两国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双边关系与经贸合作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在新冠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中韩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充分展示了经贸合作的韧性和潜力,也为全球经贸复苏、地区安全稳定作出了贡献,成为地区稳定的压舱石。

中韩贸易总额2022年达到3622.9亿美元,同比增长0.1%,较1992年建交之初的64亿美元,增长近56倍;人员往来规模也扩大近百倍。韩国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中国企业对韩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6亿美元。韩国企业对华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66亿美元,同比增长63.2%。截至2022年底,累计对华实际投资额968.3亿美元。

中韩两国经贸关系的持续发展,是双边关系稳定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对外商谈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综合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在全球贸易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双方已先后8次进行削减关税。目前,双方零关税的产品已覆盖双边贸易额的55%,《协定》降低了两国在日用化工、服装鞋帽、家电、农水产品等领域商品的关税,中国对原产于韩国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项目比例已超过40%。协定项下享惠进出口均大幅提升,拉动双边贸易投资显著增长,为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据商务部统计,50%以上的企业表示《协定》生效后,对韩国出口均有所增长或大幅增长。目前,《协定》执行顺利,两国企业和经贸团体都在利用《协定》拓展贸易和投资,这对提升企业信心,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RCEP框架下中日韩携手共同拓展东盟市场

RCEP的签署和落实为强化相互合作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中日韩可以积极讨论与同为RCEP成员的东盟十国的合作。可以考虑的重点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电商经济、数字经济及新能源开发、现代农业及旅游资源开发等等。

当前,中国东盟关系发展进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双方互朝着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目标稳步前进。推动中国东盟友好合作行稳致远。

一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共同推进地区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

二是增进产业合作开发经贸互补性和打造优势互补的新产业链。用好已有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要合作平台的作用。

三是深化投资合作、服务业合作为推动中国—东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

RCEP的正式生效为后疫情时代区域间经济带来强有力的动力,对于亚洲各国乃至世界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借助RCEP带来的区域一体化机遇,可以构建和完善辐射RCEP成员国的全域跨境产业链,促进传统外贸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变革,推动产业向价值链更高端攀升。今后,我们应与RCEP区域内成员国,特别是日韩,共同抓住契机,推动区域内国家的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和文化包容的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

最后我想强调,RCEP生效实施的一年多来,给全球经济带来了许多新变化、新商机。RCEP是个大舞台、新舞台,当前,中国各省市正在积极抢抓RCEP新机遇与扩大开放、实施“双循环”经济发展。我们也欣喜地了解到各省市举办各种经贸合作系列活动,抓住RCEP开发机遇进行行业对接,产业合作等。体现了在贯彻中央实施“双循环”经济发展方针政策中的积极作为和新开放发展的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在RCEP国际环境大背景下,企业家应把握机会,尽早布局,克服困难挑战,携手做大合作蛋糕,共同书写美好画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