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1月11日

 

王俊峰,全球化智库(CCG)资深副主席、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福建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东方起点,从唐宋直至近代,都是海上丝绸之路最重要的参与者与见证者。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福建占有特殊位置,发挥重要作用,中央更是将福建确定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需要法治保障,也必须有法治同行。去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创造性前瞻性地提出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构想,明确厦门市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落地城市,努力打造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治服务高地,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世界知名度的法治创新平台,形成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法治创新区,这对于提升福建整体法治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营商环境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需要营造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立,对于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应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上下功夫,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于上个月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市级地方法规,首次将“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条款写入法规,以立法形式保障和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此外,《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也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地方法规的出台,将夯实厦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

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推动《民法典》《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实施,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以及合法权益,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公正严明执法,同时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这将让市场主体直接感受到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致力于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让市场主体在福建投资兴业更快捷、更方便、更易成功,福建也一定会成为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大有可为的“有福之地”。

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反映营商环境的建设水平,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晴雨表”。福建是“侨乡”,在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特别是近年来大力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丰富人才储备。

总之,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正当其时,意义重大而深远。相信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一定能够越办越好、行稳致远,福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定能够不断改善、持续优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选自澎湃在线,2021年11月11日

 

关键词 王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