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新泉: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在WTO享受高关税
2019年9月11日中国的开放水平比很多发展中成员要高,平均关税约为10%,而印度是48%,巴西和阿根廷都超过30%,韩国当时也超过30%。
屠新泉
全球化智库(CCG)特邀高级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
2019年9月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在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研讨会上表示,虽然中国在入世时自我主张为一个发展中成员,但实际上中国的开放水平比很多发展中成员要高,平均关税约为10%,而印度是48%,巴西和阿根廷都超过30%,韩国当时也超过30%。“实际上,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并没有享受跟其他国家一样高的关税水平,我们的实际开放水平是很高的。”
美国政府最近抛出了一份备忘录,要求“使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修改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规则,防止中国、新加坡等数十个国家利用WTO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所提供的灵活性“获得不公平优势”。备忘录强硬要求世贸组织90天内改变规则,否则“美方可能会采取单方面行动。”
对此,屠新泉指出,实际上,发展中成员享受的特殊差别待遇予是由谈判来决定的,并不是作为发展中成员就可以自动享有的,一些发达国家也在某些领域享受了特殊差别待遇。“特朗普经常说,美国的汽车关税很低,只有2.5%,而中国则高达25%。但他没有说的是,美国的卡车关税是25%,中国的卡车关税是15%,我们在这方面的关税就比美国的还要低。”
屠新泉指出,实际情况是,每个国家会根据自己的产业发展的特点争取所需的的特殊差别待遇。以农业为例,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数量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任何经济体都可以申请享受差别待遇,这并不是发展中国家独享的。
具体到中国,屠新泉指出,尽管在WTO规则中有150多条针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差别待遇,中国也在入世谈判时说自己是发展中成员,但是在谈判的过程中很多国家并没有承认这个观点,尤其是美国。“美国在最近刚刚发布的备忘录中专门提到了这句话,美国从来没有承认过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在这150多条里,中国可以享受的大概只有20多条,并没有多少实际的优惠。”
从WTO规则的角度来看,屠新泉指出,每个成员在当前WTO框架下的义务并不是随着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确实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们在WTO项目下的义务并不是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的,比如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关税应该多少?人均GDP达到两万美元关税应该多少?这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国的最终开放水平、关税水平都是要经过谈判确定的。”
“从现在的情况来说,不是说我们要修改既有的WTO框架下的义务的标准、承诺,而是说应该在未来的谈判中保持一个灵活的立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现在的立场也是很有灵活性的、有弹性的。”屠新泉说,“我们现在这些主张就是,我们愿意承担跟我们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
在屠新泉看来,中国现阶段虽然不会放弃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但是可以针对具体领域、具体议题做一个具体的区分。比如,在电子商务的谈判中,中国就不需要坚持同老挝、缅甸等国家一样的保护水平。
文章选自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