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章等:卫计委应公布计划生育目标和理论依据

2014年5月30日

    (特约作者 黄文政 专栏作家 梁建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二孩的政策,标志着中国人口政策可能出现重大逆转。但是,由于中国生育率长期远低于更替水平,未来人口极度老化和急剧萎缩的局面难以逆转。在此趋势下,社会舆论越来越质疑继续限制生育的政策方向,而对计划生育的全面否定也在逐渐得到认同。生育政策攸关国家发展战略和民众的切身利益,就此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尤为重要。

    鉴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依然把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我们建议国家公布计划生育的具体目标,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唯有如此,现行政策才可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日俱增的质疑才不至于导致社会对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执政能力的怀疑。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务信息应主动公开。人口问题攸关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更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公布计划生育的具体目标、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是尊重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要求。

    生育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几十年的滞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严厉化;随着老龄化加深、经济发展放缓、失独家庭增多、男女比例失调等各种弊端显现,对计划生育的质疑与日俱增。公布计划生育的具体目标、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有利于让群众理解和支持现行政策,并消除社会对政府决策科学化、党的执政能力的怀疑。

    决定人口政策的是人口结构和规模对经济、社会、环境、国防等方面的影响,涉及到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和国防战略等领域,以及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财政、环保、国防等相关的部门。计划生育机构因为利益相关,其政策建议和方案应受到严格监督。公布计划生育的具体目标、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有利于让各专业和各部门集思广益,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可监督性。

    控制人口的理论依据是所谓的“适度人口”论,相应的英文是Optimum Population,意为“最优人口”,译成“适度人口”曲解了原意。更重要的是,自1980年,“适度人口”论已被国际学术界所摒弃,因为背后假设的微小变化就会导致“适度人口”数倍的改变,使结论不具科学性和实际意义。而且,“适度人口”所根据的系列假设多被证明完全错误,这点尤为突出地表现于中国1980年代“一胎化”论证过程中的“适度人口”研究。

    比如,宋健等在1981年从营养构成中选择中国与发达国家相差最大的动物蛋白摄入量为标准。他们以法国的摄入量为目标,假设中国各类农产品在不同年代年增长率上限为1%到6%不等,得出要达到法国的水平,中国在2050年只能容纳7.38亿人。然而,将年增长率的假设上限上调2%,容纳人口就将从7.38亿人变成30亿人。况且,中国人口现已超过13亿人,营养水平与发达国家几无差别。

    又比如,田雪原在1981定义:技术装备程度 = 固定资产/劳动人数,并假设工业固定资产年增长率在2010年前后分别是5.5%和4%,工业技术装备程度年增长率在2010年前后分别是4%和3.5%。他们由此判定,要达到发达国家的工业技术装备程度,2080年中国的工业劳动人数不应超过0.6亿人;用类似方法得出农业劳动人数上限为1.2亿人。再用给定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得出2080年中国的“适度人口”为6.5至7亿人。然而,固定资产年增长率的假设只要增加1%,“适度人口”就会从7亿人变成19亿人,而中国自1980年的固定资产年增长率更是远超文中假定的最高增长率。

    这些研究并无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但却成为“一胎化”政策的根据,危害了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声誉。公布计划生育的中长期目标、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有利于社会讨论和监督,避免生育政策被荒诞不经的论证所左右。鉴于此,我们对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公布中国人口均衡发展这一宏观目标的具体内容。该目标是稳定中国人口占世界的比例、中国人口总规模、年出生人口数量,还是其他指标?选定指标的根据是什么?如果是综合考虑,具体使用何种公式?

    (2)解释对人口峰值的预测为何会不断下调。1996年的《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预测中国人口在2030年将达到16亿人的峰值。2005年6月20日,时任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表示,中国人口预计在2033年前后达到15亿人左右。而2013年12月7日国家卫计委基层指导司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总人口将低于14.3亿人,峰值也将明显低于15亿人。

    (3)既然人口峰值的预测一再下调,需要详细解释为何依然限制生育。如果还存在对人口峰值的控制目标,应该提供该控制目标的测算方法及其理论依据,说明突破该目标会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环境、国防带来多大损失;这些损失是如何计算的,计算结果是否得到经济学、社会学、环境学和国防战略等学界的普遍认可?

    (4)计划生育的目标是否要减少中国的人口数量?如果真的如此,具体目标是要把中国人口降到何种水平?这个目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背后的假设是什么?假设的可靠性如何?如果假设发生偏差,对目标数字的影响有多大?

    (5)国家卫计委官员表示,粮食安全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峰值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请具体公布是哪些单位的哪些报告做出这种规划的?由于经济、技术、财力等条件的不确定性,粮食供应特别是公共服务资源在未来7年和20年的变数通常有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的幅度,上述规划怎么能做到如此精确?这种精确是否具有科学预测的意义?如果说公共服务资源可以精确地规划到2020年和2033年,那这指的哪些公共服务资源?使用了哪些指标?这种全国的规划总量是如何体现在各地的规划之中的?

    (6)保持生育率最终高于更替水平维持民族繁衍的必要条件。目前中国生育率远低于更替水平,并且很可能已陷入低生育率陷阱。计划何时开始扭转至今已持续20多年的低生育率?

    (7)“十五”和“十一五”两次规划对人口增量的规划值都比实际值高出50%以上; 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的当年1.22的生育率被调整为1.8,但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验证的当年生育率最高不过1.5。需要向社会解释为何人口趋势的预测会被一再严重高估。对如此严重的错误将如何问责?

    (8)卫计委提供的当前生育率为1.5至1.6,这一数据可靠性如何?如果再次证明严重失准,将如何问责?公布对未来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的人口变化预测目标和可靠性范围。如果预测目标失准,将如何问责?

    (9) 目前要求生育政策放开最迫切的70后女性大多无法受益于放开“单独二孩”生育的政策。她们正在走向生育结束期,每晚一年放开生育都会造成她们中无数人的终生遗憾并最终导致几万甚至几十万失独家庭。因此,需要提供仅放开“单独二孩”生育的理论依据,并详细说明为何延迟放开生育给社会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她们为此最终将付出的代价。

    (10)国家卫计委对放开“单独二孩”带来的出生人口增加的估计是多少。“单独二孩”政策被认为有助于缓解中国的低生育率育状况,可以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现在各地已经开始陆续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如果一年之后,实际出生人数与预估人数相差巨大,那么该如何补救,对预测和决策支持单位该如何追究责任?

    (11) 从2014到2024年,中国23岁至28岁的育龄高峰期的女性数量将从7387万人降至4116万人,因此即使全面放开生育也可能难以阻止出生人口急剧萎缩的趋势。需要公布下一步政策调整的触发条件。出生人数降至何种水平才会全面放开生育?这个触发点是如何计算的,假设条件和理论依据是什么?

    (12)各种生育意愿调查、“双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都预示,即使全面放开生育也可能难以阻止未来出生人数的持续滑坡。如果将来出现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危害人口的均衡发展,将如何问责?

    由于生育政策的细微变化,最终都会影响到千万人的生命和家庭命运,因此,对上述各项,应该公布得出相关结论的研究单位以及研究人员和决策者的名单,对造成严重估算错误和误导政策者必须追究责任。

    文章选自《财新网》
关键词 理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