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庆前:开放的中国,需要更多全球人才的参与——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0年3月2日
作者 | 董庆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
2月27号,司法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该条例的第一条指出“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下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可见,该条例的目的十分明确,“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华居留管理并 “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与目前我国的各项政策方针的精神和理念是契合的。
首先该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的讲到,“研判世界发展大势,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我要明确告诉大家,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在2019年22日在会见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外方代表时他也提到,“改革开放40年使我们获得了自信,这是中国的必由之路。这条路我们会一直走下去,越是有阻力,越是有人为设置的障碍,我们越要迎难而上,进一步扩大开放”。在该条例中提到对于具有高素质、高技能、国内急需以及在中国拥有“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员,允许他们申请永久居留,保障他们合法的权益,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理念是一致的,也是中国人“四个自信”的体现。在当今的全球化发展的时代,人员流动是必然的,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球第二大GDP国家,具有世界1/5的人口,不积极参与全球人员、货物、资本和信息等交流是不可能的。对外开放是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取得经济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未来中国发展壮大、与世界各国共同推进世界进步的重要保障。
其次,该条例的第二个目的是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这也是目前社会关注的问题,在该条例的具体内容中提到“在中国境内的永久居留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在这里回应了社会关注的外国人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社会治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未来各部门、各级执法和管理单位规范此类问题给予了宏观指导,同时,该条例也及时呼应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永久居留的规范,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条例从宏观上构建了我国对外籍人在从事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各类商务文化交流的制度化、法制化理念和思维,对于释放我国制度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水平具有推动作用。
第三、在第十二条、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条所涉及的外籍人在华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规定,从申请的标准和条件来看,要么是“杰出成就”、“国家急需”,要么是“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 等等,这些条件的设置,为外籍人员在国内取得永久居留资格设置了基本条件和门槛,相对以往的政策来看,更符合国内外人才引进的基本范式和条件,同时很多标准其可操作性也比较强。相信符合这些标准的外籍人士在华从事创新创业工作,对于提升我国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具有积极效应,能够提升我国在国际人才竞争中的优势,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创新等带来更多的智力支持。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该政策的征求意见中,出现了部分社会群体的担忧和疑虑,从反映的声音来看,外界担心的是未来细节的执行操作和落地实施。这些并不意外,也不是坏事,目前国内对于许多政策引起担忧,甚至带来社会问题,并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更多的是执行落地的问题、是政策的透明度的问题。目前该政策的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声音,开展社会互动,更有利于后期政策的执行,也为政策的宣传以及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因为反对而反对,因为支持而支持,不是思维的范式,更不是行为的动力,中华民族历来都是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民族,在21世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更应该拥有这样的时代胸襟。从全世界来看,我国目前在海外约有6500多万的华侨华人,他们一直是传播中华文化、讲述中国故事的主体,他们长期居住在海外,让世界更多的国家和民族,认识了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为增进中外交流,推进中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样,今天,开放的中国也需要更多“杰出成就”、“国家急需”、“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的外籍人士,参与中国建设,感受中华文化,体验中国故事,并通过他们的声音,把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中国的故事传递出去。